答:這種情況可以辦理房產贈與。按照《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lián)合通知》規(guī)定,接受贈與房產的受贈人,應當持房產所有人的“贈與公證書”和本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首先與父母到公證處去辦一份贈與公證書。 辦理房產贈與的辦理流程如下: 首先,帶原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公證書到五樓房產檔案室調換土地使用證到市國土資源局變更產權贈與人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其次,帶房地產權證復印件、贈與公證書到評估所進行房產評估;再次,去地稅繳交契稅,開具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當變更后的土地證辦下來后,你帶齊以下證件到房產服務中心1樓交易大廳辦理新的房地產權證即可。 需要材料: 1.贈與公證書。 2.(地稅)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3.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4.土地證復印件及原件。 5.評估所發(fā)票。 6.原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