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是認真落實國家、省、梅州政策要求,提倡廣大市民節(jié)約用水而制訂的。水費階梯收費標準如下: 1、階梯水量、基本水價標準(每戶每月):第一級為25m3以下(含25 m3),基本水價1.58元/ m3;第二級為26-35 m3,基本水價2.37元/ m3;第三級為36 m3以上(含36 m3),基本水價3.16元/ m3。 2、階梯基本水價實行累進計價,水費計算方法為: 當用水量小于或等于25 m3時,水費=第一級基本水價 times;實際用水量。 當用水量大于25 m3而小于36 m3時,水費=第一級基本水價 times;25 m3+第二級基本水價 times;(實際用水量-25 m3)。 當用水量等于或大于36 m3時,水費=第一級基本水價 times;25 m3+第二級基本水價 times;10 m3+第三級基本水價 times;(實際用水量-35 m3)。 3、未實行 一戶一表 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zhí)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水價。 4、階梯水價的水量標準按平均用水人口4人核定,超過4人的家庭,可根據(jù)實際常住人口核增水量基數(shù)。每增加1人,可在各級水量上限基礎上相應增加6 m3,超過4人以上家庭用水戶,憑居民戶口簿、房屋租賃合同、當?shù)鼐游ù逦C明等相關(guān)證明,到供水企業(yè)申請辦理核增手續(xù)。 5、城區(qū)居民生活用水外的其他用水不實行階梯水價。